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筹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JL01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新建再生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购置设备208台,再生水供水管线。
2.2 监理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3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监理企业需按吉建质〔2013〕17号文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德惠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预约查询电话:15584122500、13180865929)。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万主任 电 话: 0431-872149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吴长文 电 话:0431-8117231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