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沭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沭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沭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沭阳县住建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沭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地点:沭阳县域内建设14个污水处理厂(陇集镇、钱集镇、塘沟镇、沂涛镇、庙头镇、桑墟镇、颜集镇、潼阳镇、龙庙镇、高墟镇、耿圩镇、湖东镇、吴集镇、青伊湖镇)及26个乡镇的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陇集镇、钱集镇、塘沟镇、沂涛镇、庙头镇、桑墟镇、颜集镇、潼阳镇、龙庙镇、高墟镇、耿圩镇、湖东镇、吴集镇、青伊湖镇、华冲镇、周集乡、张圩乡、悦来镇、新河镇、万匹乡、茆圩乡、官墩乡、刘集镇、北丁集乡、西圩乡、青伊湖农场)。
项目内容:沭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规划污水处理量为 30000 m3/d,二期建成后污水处理量达 78000 m3/d;规划建设管线长 503.609km。一期总投资为25900万元,其中:厂区投资7500万元;管网建设投资17900万元;泵站建设费用500万元。二期投资视一期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情况再定。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的运作方式。
2)成交社会资本应与沭阳县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沭阳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金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一期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成交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持股70%,金源公司以现金出资持股30%。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实施相关要求,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运营、维护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地方政府根据《PPP项目合同》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30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采购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不早于2014年12月31日);
3、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
4、 申请人(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在中国已投入运营一年(含)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个;
5、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6、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加磋商(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要求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联合体出资的50%;
10、 联合体磋商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并由牵头方负责实际运营管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1、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5年 12月3日上午8:3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南京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接收人:黄海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参加磋商供应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的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25-83633810
采购人代表:韦立瑞 联系电话:0527-8356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