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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3 14:33: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蕉发改 [2012]65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 规模: 管网、人行道、路面、绿化等。

  2.2 招标范围: 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3 工程预算造价: 约 46.83 万元;

  2.4 工程地点: 蕉岭县城内;

  2.5 监理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6 质量控制目标 :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 信誉要求: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 来人报名(如下); × 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5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4.1.6 、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7 、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8 、项目负责人 2015 年 8 月、 9 月、 10 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9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以上 4.1.2 ~ 4.1.9 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

  4.1.10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4.1.11 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 项目负责人 亲自提交

  4.2 报名时间: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6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 。 2015 年 11 月 18 日 16 ∶ 1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 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到 蕉岭县蕉城镇碧水西街 146 号(县住建局斜对面)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 ∶ 30 时,提交到 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招标人(盖章): 蕉岭县 蕉城污水处理厂

  办公地点: 蕉岭县蕉城镇

  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53-786217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七号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73022 ; 786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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