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罗庄区2013-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农[2015]109号”文下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罗庄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委托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材料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沂市罗庄区2013-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境内,总投资约2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延伸工程。
三.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材料设备采购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
第二标段:预应力混凝土钢筒管(PCCP)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要求必须是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
2、第二标段:
⑴注册资金(以实收资本为准)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
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以上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内无管材抽检不良记录;必须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以及质量保证期等服务。
5、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①PE管材管件采购标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②PCCP管材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复印件留存),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1日8:30~12:00, 13:30~16:30,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庄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539-720020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 系 人: 尹龙祥
电 话/ 传 真:0531-86921130 15866736288
电 子 信 箱:syxmzbeb@163.com
网 址:www.syxm.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