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南区木洞镇木洞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及木洞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单位选择 业主为木洞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 100%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巴南区木洞镇木洞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及木洞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木洞镇场镇。
规模: 巴南区木洞镇木洞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投资约 1460 万元,木洞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投资约 390 万元 。工程总投资约 1850 万 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通过之日止。
招标范围:
1 、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 。包括: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2 、 巴南区木洞镇木洞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变更部分增量结算审核。
最高限价:
1 、 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基本费为送审工程造价的 0.6% ,审减效益费为审减额的 2% (审增金额抵销审减金额)。
2 、巴南区木洞镇木洞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变更部分增量结算审核:基本费为送审工程造价的 0.15% ,审减效益费为审减额的 2.4% (审增金额抵销审减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
3.2 根据渝建发〔 2011 〕 130 号文规定,市外建筑相关企业须先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09: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注明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木洞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地址:木洞镇沧白街 41 号附 4 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 以前到木洞镇 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人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3 本次招标不采取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 年 11 月 23 日 9 时至 10 时 0 分 ;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 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木洞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洞镇人民政府
地址:木洞镇新建路 87 号
联系人: 盘文花
电话: 023—66435255
木洞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