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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模4万立方米/日净水厂升级改造(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17:26: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 LC公SG2015-287

1.招标条件

宁安市净水厂升级改造(PPP)项目经黑龙江省发展改革文员会批准立项,批准文号黑发改投资[2015]295号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与政府合作的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净水厂升级改造(PPP)项目

2.2招标人:宁安市供排水总公司

2.3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政企合作(PPP)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宁安市净水厂升级改造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将净水厂无偿地移交给宁安市供排水总公司或宁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特许经营期限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0年。

2.4项目概况:建设升级改造4万立方米/日净水厂一座,项目签约单位(甲方)宁安市供排水总公司。

2.5项目建设期: 计划工期一年。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投标人在净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本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发展扩建等;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工程施工达到合格标准,且项目运行安全达标。

4.投标人的报名条件

4.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4.2 具有在国内以BOT、T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城市供水设施的业绩经验。

4.3总资产不少于伍仟万(50,000,000.00)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不少于两仟万(20,000,000.00)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

4.4在过去五年内,供应商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6)相关业绩证明。

6.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

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安市供排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6楼

电 话:0451-82812543

传 真:0451-82812543

联系人: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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