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连续性项目,处理洼一联合站外排污水。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暂估233万方外委污水。 (2)、服务地点:中标污水处理厂。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0 日。 (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2015年S第151687号的招标文件。
处理洼一联合站外排污水,暂估233万方外委污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污水处理有关的技术和资质。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方以上;具有处理污水10年以上实际经验;在合同签订日之前具备污水接收流程。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即日起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1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金马油田开发公司办公楼509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金马油田开发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 开标
招标人: 辽河油田金马油田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金马油田开发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地址: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香稻路金马油田开发公司
邮编: 124010
联系人: 闻路
传真: 0427-7288553
电话: 0427-7288553
电子邮件: wenlu-jmg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盘锦市辽河油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2)
账号: 071400020922102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