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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市梅岭路(心养小学-西环路)市政工程(污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7 9:06: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51113042号

  1.本招标项目晋江市梅岭路(心养小学~西环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15】1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晋江市梅岭路(心养小学~西环路)市政工程,道路全入长约0.22km,桩号范围为K0+182.052~K0+406.901,红线宽度为40 m,为城市次干路;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标志、雨水工程(雨水管最大管径1200mm)、污水工程(污水管最大管径400mm)、电力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世纪大道梅岭街道(心养小学~西环路);

  2.3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

  4.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五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工程要求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

  ⑵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866.2478万元以上(含866.2478 万元)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涉及总监业绩应体现总监姓名。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或建设规模,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4.5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00元人民币。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17日至2015 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即可下载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1)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华街172号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 0595-82662690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福璟花园4号楼301室 邮编: 362000 ;

  电话: 15260834219 传真:0595-85630536 ;

  联系人: 小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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