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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县大徐镇鲫鱼山水库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7 16:01: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徐镇鲫鱼山水库截污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5]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大徐镇鲫鱼山水库截污工程
  工程地址:大徐镇新凉亭村,起点位于大徐镇与丹城交界处友好公园公路对面,终点位于里考坑水库下游雅林溪支流
  建造规模:起点处新建提升井1座、水泵2座,终点处新建动力好氧处理池1座及污水管道等
  概算造价:约86.37万元
  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提升井、水泵、动力好氧处理池、污水管道等新建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注册地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报名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3 其他要求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当天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备案要求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 2015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 2时至5时,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二楼)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在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在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签入围15家单位;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大徐镇          地    址:华翔大厦附9﹟二楼           
  联 系 人:    石老师              联 系 人:       胡懿璐             
  电  话:   0574-65626312        电  话:    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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