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G-AQ-2015-528 |
项目名称 |
大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
采购人 |
安庆市大观区水利局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微波消解仪,详见附件。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 ¥ 400000.00 元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大观区水利局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
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3 、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 215 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400 元 / 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哲 电话: 0556-5991152 传真: 0556-5991163 |
备注 |
1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 ( 手机 ) 、电子 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 、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 请在投标截止日 3 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