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云霄乌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5]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乌山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桥头村、通贝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建旅游景区游步道4.0公里;扩建景点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景区管理用房和游客服务中心307平方米;旅游景点公厕4座300平方米;设置简易蓄不池及净化水池1座,铺设给水管网5公里,铺设污水管网7公里;设置垃圾收集1座,配套垃圾运输车辆、垃圾桶等;以及对景区部分设施实施绿化和环境整治工程、修建护坡(墙)、安防设施、交通安全标识系统等。项目概算投资926.5万元,其中建安费832.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云霄乌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漳州市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云霄乌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 7136412元;发包价¥6365389元(其中含暂列金¥5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不取费,不优惠)(k值=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的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和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本项目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定标,根据{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 20日至2015年 11月 24 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1日17 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账单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全称、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万元整。
(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2 月 2 日 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项目经理。
8. 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2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乌山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地址: 云霄县和平乡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188596236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云霄县江辉路128号 三楼 邮编: 3633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6-8523093 传真:0596-8523093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