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南苑街道河道排污口截污纳管工程-张家埭河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南苑街道河道排污口截污纳管工程-张家埭河
二、工程概况:概算约30万元,工期30日历天,质量合格。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地点:南苑街道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以先至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单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的形式,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开标后无息退还。
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帐:79718100364755
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账户后,凭银行回单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408室开取收据。
注:①投标单位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文件及余公资[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②报名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参加开标,如一次不参加开标,取消其在南苑街道所有项目一年的投标报名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标,需与南苑街道办事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
五、企业资质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经余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限2015年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有效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④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⑤ 各施工企业在余杭区从事市场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持有交易员证的交易员,交易员须携带本人交易员证参加报名(留交易员证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2015年11 月23日至2015年 11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企业在通过资格初审后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办事处408室
联系人:陈小红 联系电话:89283711
九、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十、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平政法西街69号三楼)联系人:姜君 联系电话:0571-86225768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