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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东新城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港塘公路排水明渠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0 17:57: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东新城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港塘公路排水明渠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 [2015]10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区大港地区,世纪大道以北、现状港塘公路(汉港快速路)以西、津岐公路以东。其中,福绣园及世纪花园污水治理工程通过规划污水管道沿港塘公路西侧公共绿化带向北敷设至世纪花园污水一体化提升设施,污水经提升沿港塘公路西侧公共绿化带向北穿越滨海大道,向东排至滨海大道东延的现状污水管道;大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将大港开发区污水排入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现状进水主管网;港塘公路西侧排水明渠清淤工程位于汉港公路西侧,长3171.4米。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4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23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港东新城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港塘公路排水明渠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港东新城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港塘公路排水明渠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GTGLPSMQZLSG/HT-2015-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福绣园及世纪花园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敷设d400钢筋混凝土重力流管道、DN300埋地聚乙烯管压力出水管,新建污水检查井、卧泥检查井、跌水井、排气井、阀门井、排泥井、流量阀门井;设置27升/秒污水一体化提升设施;恢复施工破损道路、围墙)、大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敷设DN800钢筋混凝土重力流管道、DN600埋地聚乙烯管压力出水管,新建跌水井1座、排气井、沉泥井、阀门井、检查井;更换开发区现状污水泵站潜污泵,增设出水闸阀井及压力井;恢复施工破损道路、围墙)及港塘公路西侧排水明渠清淤工程(包括排水明渠清淤,平均深度2.5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 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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