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PPP模式已由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额发改审批字【2015】174 号批准建设,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额敏县供排水公司的委托,对额敏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PPP模式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项目投资人。 前次公告申请人未达到法定资格预审人数,特进行二次公告。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额敏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额敏县城西区
1.3、采购范围:本工程主要汇流额敏县城及县城西区、朝阳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在额敏县原污水处理厂址进行改扩建。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全部生产性建构筑物及附属的建筑物,即工艺、工艺管网、土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自来水及总图等各相关专业设计内的全部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1.4、投资及建设规模:额敏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投资规模10334.39万元;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3万m 3 /d。
1.5、项目需求:中标人需与政府方指定的机构在额敏县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额敏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特许项目公司通过污水处理的使用者付费以及政府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补贴获得收益。
1.6、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必须具备公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或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或污水处理)项目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内容为准);
2.2投标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且未经政府方同意,不得以项目反担保,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提供资金实力证明)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企业的负债率不高于75%。应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同时满足总资产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市公司优先);
2.3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规模(不低于3万m 3 /d)的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业绩(提供PPP合作合同书或BOT合同协议书或PPP合作协议书或类似合同原件);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5本项目负责人具有PPP或BOT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
2.6 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11月26日每天上午10:30至下午18:3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质证书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和两个污水处理厂业绩扫描件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9楼191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接受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 251145980@qq.com )。
3.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11日10:30分(北京时间)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密封递交至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22楼2202室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额敏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额敏县供排水公司
联系人:尹红胜 联系电话:15299860000
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小安 毕玉君
联系电话: 13209955370、18160509559、0991-2316138
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1100850012015314453
行 号:301881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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