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石化公司锅炉水药剂项目
项目编号2015-0104026-JLSH-0001559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水处理剂是吉林石化公司动力装置和催化装置使用的药剂,本次采购项目数量60吨(包括锅炉调节剂24吨,缓蚀阻垢剂36吨),为动力装置和催化装置2016年1月到6月计划量。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资格(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入网证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在国内动力装置运行使用业绩记录,要求在国内3套及以上装置具有应用业绩, 提供的业绩应附用户的业绩证明和供货合同,有生产企业技术部门出具的应用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中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或在其他企业有过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予以拒绝。 5.近3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已获得ISO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40%电汇、60%商业承兑。 9.本次拟中标人的投标产品,如在本装置首次使用,产品必须通过试验,须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双方签订试验合同,试验期1个月,如试验合格继续履行合同;试验不合格不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装置造成影响,需赔偿买方相应损失。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23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1-27 16:30:00.0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领购招标文件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JLSH-2015-WZ-0644锅炉水药剂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14 08:4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5日8时4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JLSH-2015-WZ-0644锅炉水药剂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5-12-14 08:40:00.0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联系人:顾冰馨
电话:0432-63983611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zbfs1@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账号:080 2212 0090 0000 0261
附件下载请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