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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23 17:54: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投资[2015]215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厂区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3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厂区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和《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2010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有关规定,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3]5号)要求,已办理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备案的省外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备案企业的相关登记信息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运营调试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2 时30分至 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的16时00分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2.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陆仟元人民币。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须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按照宁德市建设工程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电 话:0593-2173369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二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备注:(注明用途: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可简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35001687507052508744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3-5580667;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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