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县城污水管网(城南污水过江管)建设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5】175号及隆发改审【2015】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县城污水管网(城南污水过江管)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城内;
2.3 规 模:本工程投资约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管道2根DN300过江污水管道、材质为钢管、长度238m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工程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购买了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2015年3月-2015年10月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核实为准。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16 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6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600元,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00分。开标地点: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隆回县桃洪镇新建街176号)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领取资料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ƒ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二代有效身份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指派人员到场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9739288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路252号移动公司旁)
联 系 人:周女士 13973980702 肖女士 1521195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