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盐源县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部分)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0]12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源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源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0]12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1101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盐源县盐井镇。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盐源县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管径DN200~500;除DN500为球墨铸铁管外(新建净水厂J-1~J-45段),其余管材均为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和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管道压力等级为1.6MPa(其中有338mDN200管道采用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监理1个标段。
2.5 监理周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源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103号
邮 编: 615700
联 系 人: 叶先生、冯女士
电 话: 0834--636691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028-65018150
传真: 028-6501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