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委托,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
1.2 建设地点:东光县城关镇城北胜利渠西浆粕公司院东
1.3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2万吨
1.4 供货期:满足甲方要求
1.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且已落实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2个标段
1.7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格栅、刮泥机、除砂装置等
二标段:包含提升泵、回流泵等
三标段:包含搅拌机类
四标段:包含罗茨风机类
五标段:包含生化系统,包括刮泥机、填料、曝气系统及成套控制系统
六标段:包含纤维转盘滤池系统,成套设备,配套自控系统
七标段:包含紫外消毒系统,成套设备,包括进出水闸门、水位传感器、空压机、配套自控系统
八标段:包含活性炭投加系统等
九标段:包含臭氧系统,成套设备,包括尾气破坏等附属设备、配套电源柜、自控系统
十标段:包含生物除臭系统,成套设备,含循环泵、控制系统
十一标段:包含在线设备、明渠流量计等及设备安装验收
十二标段:包含动力箱、配电箱、灯具、电力电缆等及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一标段至十二标段:
制造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上述采购服务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代理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上述采购服务的设备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且以最先够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套(请按标段提供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印鉴):
一标段至十二标段:
制造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代理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科现场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逾期不候。
注:
如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
且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与开标时、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全程被授权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招 标 人: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马主任
办公地址:东光县县城
联系电话:0317-7798512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 邢女士
电话: 0317-7666935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704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0317-530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