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隆安县那桐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隆安县那桐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
二、项目编号:GJZX-2015-68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隆安县那桐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潜水泵及电气等设备一批;
B分标:隆安县那桐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控室、视頻监控设备及系统一批。
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至2015年11月27日,8:3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上述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七部(广西南宁市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a-605)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贰万元,B分标: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注:本账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 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六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4日9时00分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六楼)开标。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隆安华侨管理区富侨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伦玉革 联系电话:13768200781
地址:隆安华侨管理区龙安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71-5823850
地址: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七部(广西南宁市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a-605)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31019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