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二郎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5-108
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规 模:总投资约:180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垃圾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景观工程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21个标段。施工20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工程名称 |
规格及工程量 |
第一标 |
道路工程 |
东西中心路1.5米人行道 |
第二标 |
道路工程 |
南北中心路1.5米人行道 |
第三标 |
道路工程 |
2.5米、3.5米宽硬化路 |
第四标 |
道路工程 |
2.5米、3.5米宽硬化路 |
第五标 |
道路工程 |
4.0米、5.0米宽硬化路 |
第六标 |
道路工程 |
3.5米、4.0米、5.0米、7.0米宽硬化路 |
第七标 |
道路工程 |
2.5米、3.5米宽硬化路 |
第八标 |
道路工程 |
2.5米、3.5米宽硬化路 |
第九标 |
道路工程 |
2.5米、3.5米宽硬化路 |
第十标 |
排水工程 |
南北路(以中心线为准)东排水 |
第十一标 |
排水工程 |
南北路(以中心线为准)西排水 |
第十二标 |
垃圾处理工程 |
购垃圾箱68个,垃圾中转站一座,购垃圾收集车7辆(人力三轮)购5t压缩式垃圾转运车1辆 |
第十三标 |
污水处理工程 |
50t/h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一套(含配套) |
第十四标 |
照明工程(1) |
太阳能路灯,灯高6M,东西中心路东段及南北中心路北段 |
第十五标 |
照明工程(2) |
太阳能路灯,灯高6M,东西中心路西段及南北中心路南段 |
第十六标 |
绿化工程 |
大叶女贞908棵 |
第十七标 |
坑塘景观工程 |
3座坑塘 |
第十八标 |
沟渠景观工程 |
2条沟渠 |
第十九标 |
入口和村委游园工程 |
入口和村委景观 |
第二十标 |
村委铺装工程 |
村委铺装工程 |
第二十一标 |
监理标 |
本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业务 |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道路、景观标段详细划分以总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1)需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三标段:(1)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二标段:(1)需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四标段、第十五标段:(1)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标段:(1)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绿化专业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七标段至第二十标段:(1)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三年(2012年-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十一标段(监理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按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报名
4.1报名
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 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标段至第二十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二十一标段(监理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检察院出据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保持有效。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5.1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金额:施工及采购标段每本1000元,监理标段每本8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 12月15日下午17:00时;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平支行
账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4标段、第15标段和第21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其它标段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22上午09:30分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平县财政局
地 址:西平县境内
联系人: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经一路东50米名门国际A座2328室
联系人: 尹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0371--69130086
邮箱:zhongxingongsi16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