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园区供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泵房工程已经师发改【2015】2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与概况:
2.1招标内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园区供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泵房工程施工图纸及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建设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资金来源为团场自筹。
2.2 招标范围:泵房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安全注册证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资质或证书,有生产、提供招标货物的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注:若为经销商必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与开标时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前来我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7、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淖毛湖农场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902-6725155
地址: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国强
电话:13629922932
地址:新疆哈密市哈密商业宾馆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