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工业园区屠宰场区块排水改造工程已由三发改审【2015】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位于三门县工业园区。一个标段,预算审核造价为人民币1896270元。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具备三门县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 11 月24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1 日 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翀
电 话:0576-833005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春莲
电 话:0576-83519809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沿山路电大宿舍B幢301室
邮 编:317100
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预算
三门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