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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五段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5 11:14: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沛县五段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沛县五段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沛县人民政府报备,省财政厅、环保厅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招 标人名称: 沛县五段镇人民政府。

  3.2工 程 名 称: 沛县五段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3.3工 程 地点: 沛县五段镇。

  3.4项 目 简 介: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沛县五段镇境内, 五段村、后六段、张庄村、许口村、龙塘村D300、D400污水收集管网6576m,配套部分无害化化粪池。

  3.5工 期: 60日历天。

  3.6招标内容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主要包括D300、D400污水收集管网6576m,配套部分无害化化粪池。

  3.7质 量:合格。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4.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及项目经理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4.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4.7本标段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4.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 5 月至2015年 10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4.9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并经初步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报业绩进行抽查、核实,如有虚假,资格预审不合格,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转账、网银和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扫描件上传至预审文件中)。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1 月 30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30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 12月4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于2015年12月7 日上午14: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6%、97%、、98%)。其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它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要求履约保证金为汇票方式,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招标人:沛县五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包镇长 联系电话:15162045221

  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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