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关县吉利镇集镇供水工程(部分工程)已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建村【2014】2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关县吉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关县吉利镇集镇供水工程(部分工程)
2.2建设单位:大关县吉利镇人民政府
2.3工程地址:大关县吉利镇
2.4工程性质:新建
2.5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
2.6计划投资:工程预算总投资629.91万元,实施部分约100万元
2.7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实施部分)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实施部分)
2.11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估算价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具体缴纳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5年 11 月25 日09:00至2015年 12月 1 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证件在大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本企业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项目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函》、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原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合同协议书)、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投标企业);申请人另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申请人如不按以上要求出示相关证件的,招标人拒绝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15日14:00至14:30 时止;地点:大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关县老县医院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关县吉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关县吉利镇镇
邮 编:657400
联 系 人:徐大朋
电 话:15287015001
代理机构: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昭阳区北顺城汇通大厦10楼
邮 编:657000
联 系 人:敖兵
电 话:0870-239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