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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5年城镇供水水质督查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5 17:44: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委托,对2015年辽宁省城镇供水水质督查检测(编号:LNZC2015100137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2015年辽宁省城镇供水水质督查检测

服务地址:辽宁省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水样采集、样品检测、实地调查收集水厂基本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要求”)

服务周期:6个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证(计量认证)证书且资质认定检测能力的产品标准包括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2.具有城镇供水行业水质管理和监督经验,能够提供近两年不少于十份的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检验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在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始发售(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领取所需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持如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税务登记证;

(5)开户银行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7)需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4.1-4.2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2号5楼开标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314房间

联 系 人:张恒

联系电话:024-234486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630室

项目联系人:关蕊

联系电话:024-62660991、13386862467

传 真:024-62660990

邮 箱:yycw06102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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