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蒗农村生态环境改造工程-普乐村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已经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蒗农村生态环境改造工程-普乐村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2)招标中介机构: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污水管及入户支管安装等。总投资约:200万元;资金情况: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已到位。
(4)建设地点:普乐村。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及招标期间发出的变更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叁级及(含叁级)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近三年财务报表);
3. 3 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 4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
丽江市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备案证。
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 上午9 :00,地点为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宁蒗彝族自治县赤格阿龙路188号
联系人:付全灵
电 话:13988873095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大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江集贸市场55栋4楼
联系人:孟晶
电 话:13988821464
报名地址: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888—552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