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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平远县热柘镇村村通自来水(净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6 17:27: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热柘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审字【 2015】 15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远县热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由 补助资金及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安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 新建一座 1.84万 m3的山塘、 3.782km输水管道、新建日产 990m3净水厂及配套 35981m配水管网干支管到蓄水池及升级改造下黄地村、韩坑村、上山村、礤上村等四个行政村供水设施;

  2.2、招标范围: 建安工程;按设计、预算文件;

  2.3、预算造价: 约 77.94万元;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工程地点: 平远县热柘镇;

  2.6、建设工期: 日历天 9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符合任职条件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 ,且无在建项目; 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质检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6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信誉要求

  1、自 2015年 5月 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处罚期限不在 2015年 5月 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报名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 1)投标申请书;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投标活动,则取消该企业本工程招投标资格);

  (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 A类)、二代身份证;

  (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 B类)、二代身份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企业聘书);

  ( 6)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

  ( 7)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 C类)、二代身份证;

  ( 8)拟派的质检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二代身份证;

  ( 9)投标人上述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 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0)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

  ( 11)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12)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2、上述报名资料提交 一式二份 ,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亲自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

  2015 年 12月 3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4:30时至 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 2015 年 12 月 4 日至 9 日 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到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 7号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月 24日 9:30时 ,提交到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应准时参加 (身份证原件备查 )。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平远县热柘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平远县热柘镇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341027

  招标代理机构: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 询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 64 号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73022

  日期: 2015年 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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