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津县2015年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兴义镇林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审经投资[2015]1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审经投资[2015]1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50908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合立达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津县兴义镇波尔村、三合村、田渡村。
2.2建设规模: 波尔村新建15m³净化沼气池1座、50㎡人工湿地1处及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检查井等;三合村新建40m³净化沼气池1座、140㎡人工湿地1处及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检查井等;田渡村新建10m³净化沼气池1座、40㎡人工湿地1处及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检查井等。
2.3招标范围:新津县2015年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兴义镇林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第二次)施工工程(含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承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或打捆招标。
2.4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1)资质等级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Ⅳ组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投标人需提供2份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开标前查验,一份附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查验虚假,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取得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30 日至2015年 12 月 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 23 日9时30分 ,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新津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 028-82400830
传 真: 028-8240083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合立达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105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欧先生
电 话: 0817-2224606
传 真: 0817-222460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