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污水外排主管道工程监理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污水外排主管道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
2.3 建筑规模:本次新建污水外排主管道工程起点为河南庄三队,工程终点为头屯河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道沿规划城北主干道、机场高速辅道南侧、规划沙坪路敷设,服务范围包括河南庄、纺织园片区用户排出的污水,污水主管道服务面积为1138公顷,最终将服务区域内的污水输送至头屯河污水处理厂内集中处理。新建污水排水管道直径500-1000mm,长度9034米。
2.4 工程投资额:211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 月15 日 ,总工期:232天(日历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 2015年12月3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6.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发邮件至jjkfqzbb@163.com,但不得透漏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可在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者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xjztb.net) <下载中心>免费下载。
7. 其他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