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博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博发改【2015】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博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址: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
2.3 招标内容:拟建5000m3/d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排水管网5940米、采用A2 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4 工程投资额: 2948.24万元
2.5 设计周期:中标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7 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7.1本次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博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的范围如下:
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博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类似工程 业绩,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执业资格。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 30 日至 2015年12 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xjztb.net )或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库尔勒市铜锣湾5楼)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 年 12月 5日至 2015 年12 月9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广场5楼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湖县特色食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博湖县 地 址: 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广场5楼
邮 编: 841400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刘天山 联 系 人:蒋停停
电 话:13239073907 电 话: 0996-2610956
传 真: 0996-2610956
开户银行:库尔勒市农村信用社人民东路信用社
账 号:843101010120110004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