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安县烧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烧锅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社会资本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农安县烧锅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一期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304.78万元(最后以财政投资评审批复为准),在烧锅工业园区东侧,建设一座规模0.9万m3/d的污水处理厂,铺设管径d400-d800污水管网35.59公里;项目采用浮链式多级A/O污水处理工艺,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涡流沉砂池、浮链式多级A/O池、深度处理间、消毒间、污泥脱水间及其他配套设施。
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原政府委托的国有公司和中标(成交)的社会资本,按10%和90%的投资比例 (不包括国家投资部分)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全过程负责。烧锅镇政府购买社会资本提供的公共服务。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社会资本将运营正常的PPP项目无偿移交给烧锅镇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3、特许经营权期限: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申请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企业;
3、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4年)资产负债率小于9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建设成本的投融资能力,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不低于6300万元;
5、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中国大陆北方地区的污水处理厂有三年以上投资、运营经验;对同类污水处理工艺有工程实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27日-12月3日(上午9:00时-下午4:00时,中午、双休日休息)。地点: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大厅二楼201室。
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文件。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发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项目授权主体:农安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农安县烧锅镇人民政府
十、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