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北部新城排水改造工程已由连发改审批【2015】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县北部新城排水改造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连城县;
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详见预算书);
4、招标范围和内容:北部新城排水改造工程由莲北大道经西环路至隔川溪,全长约1100米、西环路(北段)1k+100---2k+210段路基土石方、15米宽机动车道路面、雨污水管道、横跨路基所有管道、路灯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预算书。
5、施工工期为: 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企业备案】;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四、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到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地址:连城县北大东路步行街A区228号 无记名购取招标资料并索取相应的收款收据凭证,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50元/份(含招标文件、资格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寄报名的,邮费另计)。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汇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龙建筑[2015]14号文执行;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六、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会议室墙上的时钟为准)
开标地点: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连城县中山路52号)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城县北大中路连发大厦(县公安局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360099534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城县北大东路步行街A区228号
联系人及电话:小李 0597-892621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 福建龙岩连城建行营业部
帐户名: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16975070500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