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尚志市自来水公司的委托,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尚志市污水厂TOT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全国范围内的投资合作伙伴。中标人负责项目的融资及在规定的经营期内运营和污水收运系统机械设备维护。
一、项目概况
尚志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尚志市尚志镇红光村铁通路东侧,乌珠河和蚂蚁河交汇处,占地7.00公顷。是国务院松花江流域环境治理项目之一,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日处理规模为4万吨,采用改良A20+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处理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城市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二类标准要求。
全厂设有建构筑物19座。其中总变电所一座,设置2台1250KVA,10/0.4KV变压器,用电计算负荷为1538KW;锅炉房变电所一座,设置1台1000KVA,10/0.4KV变压器,用电计算负荷为710KW。
为推动尚志市污水处理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效率,加大利用外资和各类社会资金的力度,尚志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所拥有的污水处理厂以TOT特许经营的方式公开招标,以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特许经营转让价格,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28年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对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污水处理设施、附属设施、管网进行运营和维护,并由尚志市人民政府向该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内,第一至第四年每日保底水量分别按设计每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的60%(2.4万立方米)、70%(2.8万立方米)、80%(3.2万立方米)、90%(3.6万立方米)计算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从第五年起按每日保底水量为4万立方米100%计算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该项目公司将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尚志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运作方
中标方与建设方签订“尚志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中标企业无条件全部接收原污水处理厂在编工作人员,职工按国家政策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三、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城镇污水处理经营许可权,同时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4)投标企业需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企业业绩(处理规模:4万吨/日及以上);
(6)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的技术、管理、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及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7)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极好的融资能力及商业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至15:00时,携授权书、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银行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专利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67号(动力科技大厦18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文件费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公司,代理服务费金额:18万元人民币。
招 标 人:尚志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尚志市
联 系 人:颜经理
电 话:0451-53326235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67号(动力科技大厦1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12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