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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库县包家屯镇前辛秋村饮水安全工程(处理站等)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1 16:29: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 法库县包家屯镇前辛秋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法库县包家屯镇前辛秋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2 、招标单位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

法库县包家屯镇前辛秋村

4 、工程规模

新建水源井 3 眼,水处理站 1 处,供水管网 DN150-DN15 ,共 37.23km

5 、总投资

424.72 万元

6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标段划分

法库县包家屯镇前辛秋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8 、招标内容

施工

9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10 、计划工期

2015-12-28 -- 2016-04-27

11 、质量标准

合格

12 、合同估算价

320 万元

13 、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

1 、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投标

3 、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即日起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2-04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6:00

2 、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起止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即日起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5-12-04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6:00

4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沈阳经济开发区花海路 19-1 奉达大厦银座 512 室

5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 招标代理收费为 500 元 / 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 元 / 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12-21 10:30:00

2 、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 21 世纪大厦 B 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和平北大街 43 号

邮编

联系人

国俊海

电话

2271258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 19-1 号奉达大厦银座 512 室

邮编

110141

开户行

建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电话

25811424

账号

21001404301050004858

联系人

鲁聿 王秋茹

传真电话

024-258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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