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JZB201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环卫使用再生水二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长春环卫使用再生水二期工程包括土建及其它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市内
2.3计划工期:2016年 5 月 1 日-2016年 7 月 31 日
2.4招标范围:长春环卫使用再生水二期工程施工图内全部工程量。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5 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吉林省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445号26楼264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3009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与南四环交汇
联 系 人:徐处长
电 话: 139449269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445号
联系人:谷墨文
电话:1361078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