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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绩溪县长安镇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污水处理池)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 8:5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长安镇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由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15】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长安镇下五都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砼路面拆除及恢复,沟槽土方开挖及回填,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检查井砌筑,新建污水处理池,新建垃圾站、河道清淤、填埋场块石挡墙等,项目预算约99万元。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预算书所列范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加入绩溪县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csztb.com)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ggzyjy.com )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4.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评审方式。第一步,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第二步,编号,开标会现场对有效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每个号对应一个投标企业。第三步,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四步,摇号,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来根 电话:13605637713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希伟 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 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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