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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2 14:49: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已由市发改委玉发改环资[2015]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2015137

建设地点:玉林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管网2.7KM及6.8万m3/d提升泵站一座。

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4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整个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3.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①本项目接受设计及施工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投标人名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投标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受联合体成员名额的限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③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④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本项目当地人民检察院在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技术职称;

3.2.2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项目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报名。

4.2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4.1条所规定的时间内,持①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⑤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由潜在投标人(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合理低价法。
8. /。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0775-2699223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0775-233163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地    址:玉林市玉东新区东盛华府商住小区7-1-703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75-2294133                   电    话:0775-2305880(兼传真) 

传    真:0775-229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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