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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中医院“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 17:4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中医院 “ 水处理系统 ” 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

平公交采招( 2015 ) 78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 购 人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一般资质要求 1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或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质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或附页)和注册登记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或附页)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2 、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字号的注册证(含附件或附页)和注册登记表。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 1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 )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加盖投标人鲜章)( 3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正 ( 副 ) 本原件原件收复印件);( 4 )投标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验正 ( 副 ) 本原件收复印件);( 5 )非生产厂家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 , 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5-12-02 09:00 到 2015-12-08 17:00

标书售价

0 元,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绵阳市平武县中医院(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

投标截止时间

2015-12-25 13:30

开标时间

2015-12-25 13:30

投标地点

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 6 号 ( 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乘 93 、 25 、 26 路)。

开标地点

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 6 号 ( 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乘 93 、 25 、 26 路)。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武县中医院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联系人: 蔡 先生联系电话: 0816-8822724 13700960932 (节假日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惠民大楼四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邮 编: 622550 联 系 人: 曹 先生 联系电话: 0816-8823651 0816-882327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备注

财政监督电话:( 0816 ) 882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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