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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总投资2.96亿元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 11:25: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采购编号:JSZC-YQ2015-012

  为推动新沂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新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新沂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新沂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包括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7万吨/日,2001年投入商业运营,出水水质一级B。提标改造工程计划将出水标准提高到一级A。新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原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二期工程计划扩建1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

  纳入PPP运作范围的包括设计工程规模为7.0万立方米/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以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与一二期运营。

  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59亿元,其中提标改造工程新增投资7892万元。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37亿元, 其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投资8528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合计2.96亿元。

  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包括征地、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相关评审、临时用电接入等。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存量项目,拟采用ROT(重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中标社会资本应与新沂市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新沂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沂城投”)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后期建设、融资、运营、维护。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25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磋商文件的规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式

  关于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按照资格预审评分规定,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投资人排名顺序,其中排名前五名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以参与下一步的竞争性磋商环节。若满足资格预审基本条件(即资格预审评审基本分均得到)的投资人超过3家(含3家)不足5家,则所有申请人均可参与下一步的竞争性磋商环节。

  根据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污水技术能力和污水管理能力、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分别打分,总分100分。其中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部分占40%,污水技术能力和污水管理能力占20%,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占40%。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

  业;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申请人污水处理项目经验与业绩评审标准如下:

  最近5年内,至少有一座7万立方米/日规模以上(含7万立方米/日)城

  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的能力和经验;一个及以上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经验;至少有一座2万立方米/日规模以上(含2万立方米/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能力和经验,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的比例需达到50%以上(含50%);须有一个收购政府存量污水项目及职工妥善安置业绩。

  申请人项目经验和业绩满足以上要求可得基本分25分,若无法满足以上要求,则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最近5年内,申请人每多一个7万立方米/日规模以上(含7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的能力和经验,则加3分;每多一个收购政府存量污水项目及职工妥善安置业绩,则加3分。

  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污水技术能力和污水管理能力评审标准如下:

  申请人拟投入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的人员各1人应具备3年以上同行业同岗位的从业经历和相关业绩。申请人污水技术能力和污水管理能力满足以上要求可得基本分10分。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以上工作经验和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剩余分数由评审专家根据拟投入项目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的从业经历、业绩证明以及公司的整体的污水技术能力以及管理能力酌情给分或不给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6、申请人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评审标准如下:

  申请人的资金实力占20分,如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则得基本分12分;若注册资本低于1亿元人民币,则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此外,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率以50%为基准,每低5个百分点,加2分,此处所述的资产负债率以申请人提交的不早于2014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为准,本项最高不超过20分。

  融资能力占20分。净资产达到3亿元人民币,此处所述净资产为申请人提交的不早于2014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为准。同时须提供人民币3亿元(或等额外币)及以上金额的金融机构有效的授信证明(证明文件中被授信人必须为申请人自身,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无效)或银行资金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有效期须不早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则得基本分12分。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剩余分值由评委根据净资产及授信额度多少酌情评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5年 12月23日上午8:3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南京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接收人:王建立、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1份

  六、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建立、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33813;83633812

  采购人代表:李根锋        联系电话:0516-88785994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5002.asp
新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456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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