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13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12月至 2016年3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10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
(4)质量要求:合格
(5)综合保证金: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内缴纳2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汇票。定标后,中标人的综合保证金转为前期合作资金(期限为1年,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计息)。中标人提供资金的时间之日起满1年后招标人向中标人返还前期合作资金和利息。
4.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含高位井、井下桩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自开标截止日前推5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管道工程或排污管道工程;②包含给水(或排污)的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给水(或排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9)参与投标的企业均须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自出具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得超过两个月。
7.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5年12月10日17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qdztbjys@163.com。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加密锁导入—资格审查文件的开标及评标—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CA加密锁导入
投标单位的电子标书如不能正常导入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文件开标及评标
只有电子标书正常导入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标的开标及评标。
(四)商务标评标(100分)
A.投标报价(96分)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2.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评标基准价、中标候选人。
3.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于开标前十五日(含十五日)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qdztb.com)“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及网上CA系统“招标控制价” 栏目中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4.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商务标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8%、97%、96%、95%。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B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为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98%、97%、96%、95%;K2 为95%。K1、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96分)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96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96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5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B.清单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C.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企业信用得分以启东市住建局企业信用库为准。没有市场信用的企业,取2.5分。
在启东市住建局企业信用库尚未完成之前,本项得分统一按2.5分计取。
(五)确定中标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报价合理分
将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则报价低的中标;若报价相同,企业信用评定分高者中标;如果报价和信用分都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抽签者在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六)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10.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应当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特别提示: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上述①-②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④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中心发布的启采招发【2013】8号文,如本工程中标人为外地(启东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且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则须在签订合同前在本地注册独立核算公司。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保峥嵘 联系电话:0513-83409028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南路300号(海四达科创园3楼)
联系人:杨劲松 电话/传真:0513-83351266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23日
招标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