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重建工程(二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社会﹝2012﹞3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 建 号: 17150212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龙岗新区龙岗大道中段东面;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住院楼、连廊、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35039.31平方米,其中住院楼33238.54平方米(地上22635.06平方米,地下10603.48平方米),连廊1251.24平方米,污水处理站549.53平方米。
本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8533.12 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期: 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责任缺陷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3 日9时至2015年12月 9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5年12月 3日至2015年12月 9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15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押金1000元【退还完整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 24 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285677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和平三街49号
邮 编:530299
联 系 人:何素琴
电 话:0771-4737303
传 真:0771-471245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朱聪、杨启运
电 话:0771-5590900
传 真:0771-227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