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鲤鱼江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5】98号文件核准,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兴市鲤鱼江
2.3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16840.9平方米,总投资93.49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苗木、花卉种植,草皮铺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 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报名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6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缴费证明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的同时予以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向招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735-3333123。
9.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即开标时间)在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3055003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资兴市晋宁路资兴宾馆门面491-2
联系人:文慧 袁成芳
电 话:0735-323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