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龙港镇海城工业园区块污水管道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
四、立项文件:龙政投[2015]26号
五、工程概况:约304万元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道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九、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建【2001】82号文标准)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根据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十、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进入优先参与苍南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建筑企业名单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A、B类建筑企业;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3、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5年12 月4日—2015年12月9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十三、中心咨询电话:0577- 68099711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