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63号文和长发改[2014]7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阀门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天心区新开铺。
2.3招标规模:包括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与现有工程配套,总规模为80×104m3/d,其中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30×104m3/d,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50×104m3/d。各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是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阀门设备采购项目。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备品备件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长沙市第三、第八水厂提质改造工程阀门在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供货。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应为阀门的制造商,并至少制造生产本次招标主要设备(铸铁阀门、不锈钢阀门、止回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中的一个设备。
3.3投标人如有外购的设备,应提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4投标人必须有10年或以上生产制造经验;如投标人有外购产品,则外购产品制造商同样必须有10年或以上生产制造经验(以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时间计算)。
3.5㈠投标人所投的铸铁阀门应在近10年内至少有5个或以上(以2005年11月3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有效)的同类设备供货合同,铸铁阀门所提供的每个同类设备供货合同都必须包含公称直径DN2000或以上的球墨铸铁蝶阀;(如所投铸铁阀门外购的,则同类设备供货合同应为其对应外购铸铁阀门的制造商提供);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原件;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如合同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㈡投标人所投的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应在近10年内至少有5个或以上(以2005年11月3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有效)的同类设备供货合同,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所提供的每个同类设备供货合同都必须包含公称直径DN1200或以上的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如所投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外购的,则同类设备供货合同应为其对应外购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的制造商提供);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原件;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如合同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3.6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的投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即日起~2015年 12 月 24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 年 12 月 8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浏览,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2 月 25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