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海市乌达区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乌海市乌达区水质净化厂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乌海市乌达区发展和改革局乌达发改字【2015】7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乌海市乌达区水质净化厂工程设计
项目批准文号: 乌达发改字【2015】73号
2.2 建设地点:乌达城区及棚户区配水厂院内
2.3 建设规模:日供水3.5万吨
2.4 投 资 额:4499.32万元
2.5 建设内容:棚户区和乌达城区水质净化水厂、深井泵房3座
2.6设计周期:初步设计45天,施工图设计30天
2.7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2.8付款方式:分三年付清,具体合同中另行约定。
2.9最高限价:2.8%(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编制费)
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4、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4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揽市政行业设计且投资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4.5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经验。
4.6投标人没有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7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说明:不中标的企业不给予设计补偿。
6、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2月07日至2015年12月11日进行网上报名。
6.2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到账后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售价:1000元,不论是否中标,该项费用均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乌海银行狮城西街支行
行 号:313193000322
账号:04733201200000018700
收款人: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3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件及劳动合同、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揽市政行业设计且投资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重要说明
8.1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后果自负。
8.2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已报名投标人须在明确开标时间前5日确认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如参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函确认,如不参与投标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退标函说明理由,未发退标函且开标当日不到场者,视为恶意投标,累计两次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依据乌海政办发【2013】48号文件规定,取消其在我市参与投标的资格。
招 标 人:乌海市乌达区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王巍
联系电话:131906809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薛 龙 荣 琴
联系电话:0473-2031775 0473-2033078 15804735577
E-mail:nm_cxzb@126.com
传真: 0473-2033078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乌兰北路78号(蒙西花园A区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