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县城西门江两岸(上新桥至烟酒厂段)污水截流管网工程已由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西门江两岸(上新桥至烟酒厂段)污水截流管网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字〔2015〕390号)、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合浦县县城西门江两岸(上新桥-烟酒厂段)污水截流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字〔2015〕485号)、合浦县财政局[政采(工)201544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合浦县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县城西门江两岸(上新桥至烟酒厂段)
建设规模:污水管道总长325米(其中DN500污水干道管292米、DN400污水支管道33米),检查井8座,预留井5座。
合同估算价:320万元。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正在施工项目的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项目班子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试行办法》(北建施〔2015〕5号)规定的最低配置标准。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 0 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9. /。
10. 交易服务单位
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0779-7201008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0779-7201588
合浦县住建局 电话:0779-7206183
合浦县监察局 电话:0779-7205827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合浦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 合浦县爱卫东路8号
邮 编: 536100
联 系 人: 李刚
电 话: 0779-71953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邮 编: 536000
联 系 人: 刘兴廉
电 话: 0779-2038244
传 真: 0779-3207029
电子邮箱: zhencheng.co@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大道支行
账 号: 20-7063010400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