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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自来水公司城市净水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7 17:09: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自来水公司城市净水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5】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8115.48㎡,日处理15万立方米。

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③建设地点:335省道以西、沭河以东、徐城子与马家石槽之间。

④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所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莒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和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证明,工商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须办理进莒登记备案证明(到莒县住建局城建科办理),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报名。地址: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莒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莒县城阳北路211号地 址: 莒县县城振兴西路358号

邮 编: 276500邮 编: 276500

联 系 人: 张海利联 系 人: 战祥彩

电 话: 13806333117电 话: 0633-7777198

电子邮件: 13806333117@163.com电子邮件: jxzd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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