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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市生态新区给水管网建设工程幸福南街(幸福立交桥至图乌路)给水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8 11:43: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15-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给水管网建设工程幸福南街(幸福立交桥至图乌路)给水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4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白城市生态新区给水管网建设工程幸福南街(幸福立交桥至图乌路)给水工程监理;

  2.3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其他与施工相关内容监理。

  2.3 建设地点:白城生态新区幸福南街(幸福立交桥至图乌路);

  2.4 监理服务期:2016年 03 月 01 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5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3.8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监理企业近3年相关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 月 08 日至2015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伍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工业园区淮河路333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6-6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处综合楼406

  联系人: 郑元鹏

  电 话: 0431-818152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生态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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