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0404G15003(GLTC-157BA311L4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抚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字[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抚远县城南偏东11千米,双胜村东1千米处。
2.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填埋场总容量104.6*10,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200t/d,日处理渗滤液能力55t/d。
2.3估算投资额:7141.27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抚远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且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日止)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过类似项目(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并完成审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登记时提供)、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合同协议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提供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满足时间要求即可)、3名土建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名监理员岗位证书、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大厅(电话:0451-87519583)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
4.3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登记,否则登记无效,网址为(
4.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登记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抚远县迎宾路南
邮政编码:156500
项目联系人:刘兰杰
项目联系电话:0454-21515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李治军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301、8101
传 真:0451-82367163